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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绵阳中学 2021年体育特长生招生公告
2021-03-02 来源:宣传处     【 】 浏览:


绵阳中学始终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健康成长、多元培养、全面发展、奠基未来”的核心教育价值观,强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落实“五育并举”,努力培养“品德高尚、行为高雅、能力高强”的高品位学生,努力创办人民满意的、高品位的全国超一流名优高中。作为国家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和首批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学校、四川省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学校积极打造艺术、体育内涵发展道路,建设高水平艺术团和体育代表队,在各级各类比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高校输送了一大批优秀专业人才。

为进一步落实“品位教育、多元培养、全面育人”的教育理念,我校计划在2021年招收一批体育类特长生,经报请绵阳市教育体育局批准,现将招收条件、报名事宜和测试程序公告如下: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排球(男子)

8人

叶老师

13628080018

排球(女子)

8人

张老师

13881159078

篮球(男子)

8人

程老师

13909017858

篮球(女子)

6人

蒲老师

18381661122

足球

10人

罗老师

18009067557

田径

15人

严老师

18008161186

游泳

15人

左老师

13778054111

注:学校将根据参考学生专业水平,适当调整各项目招生计划人数。

二、报考条件

体育特长生必须是具备普通高中招生报名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初中阶段参加教育部(含学生体育卫生艺术协会)、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个项目获前 16 名;

2)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含学生体育卫生艺术协会)、省体育局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个项目获前 10 名;

3)初中阶段参加市教体局(含学生体育卫生艺术协会)组织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个项目获前 8 名;

4)初中阶段参加县教体局组织、已在市教体局备案的学生体育竞赛,集体项目或单个项目获前 5 名。

三、报名事宜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向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2021年绵阳市高中体育特长生报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由所在初中学校指导对学生填写的《申请表》。并准备获奖证书、等级证书、成绩证明、竞赛规程、成绩册、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一套于2021年3月12日—3月22日将申请表交绵阳中学进行报名资格初审。

(二)报名时间:2020年3月8日—22日

(三)报名地点:绵阳中学体卫艺处(通慧楼二楼),联系电话:13696265870(刘老师)

四、测试时间

将按照市教体局相关要求统一时间测试。(暂定4月下旬,以市教体局通知为准)。

五、测试内容及地点

测试项目

测试内容

测试地点

排球(男子)

身体形态、助跑摸高、二级蛙跳、打防技术、传扣技术、发球技术。

体育馆二楼

排球(女子)

身体形态、助跑摸高、二级蛙跳、打防技术、传扣技术、发球技术。

体育馆一楼

篮球(男子)

身体形态、半场往返运球上篮、1分钟投篮、对抗比赛。

体育馆二楼

篮球(女子)

身体形态、半场往返运球上篮、1分钟投篮、对抗比赛。

体育馆一楼

足球

30米跑、绕杆射门、远距离传接球、门将技术(守门员测试)、对抗比赛。

第一运动场

田径

身体素质测试、专项测试。

第二运动场(高三校区)

游泳

运动等级、出发技术、转身技术、冲刺到边技术。

恒温游泳馆

六、参测考生健康要求

学生在过去十四天无接触疫情中、高发地往返人员。

学生在过去十四天无接触过返境人员。

学生在过去十四天无发热、乏力、咳嗽等异常症状,身体健康。

学生需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好承诺书、健康卡,入校时需交纸质材料。

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学生参加特长生选拔考试,在路途中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

七、关于录取

我校将依据艺体特长专项测试成绩、中考文化成绩,按《绵阳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报请市教体局审核后择优录取。

八、温馨提示

1、测试时体育类游泳项目装备自带、田径类跑鞋自带,其他项目请着专业运动服。

2、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进入学校必须测温登记,家长不能入校。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四川省绵阳中学。

四川省绵阳中学

2021年1月19日

附件一:

报考绵阳市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姓  名

性别

年龄

(两寸)

19

身份证号

申请类别

体育特长生(   )艺术特长生(    )

初中毕业学校

报考项目

拟报考的学校

联系人及电话

主要成绩(赛事主办单位、名称、项目、时间、地点、取得成绩)

招生学校初审报考条件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招生学校上级教体行政部门复审意见

           负责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表一式两份,招生学校、市教体局体卫艺科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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