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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秋季学期致家长、同学们的一封信
2019-01-14 来源:安全处     【 】 浏览:

亲爱的同学们、各位家长:

您好!

为认真做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国家和省、市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实处,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真正得到资助,现将本学年学校资助申报程序、审核认定相关事宜告知各位同学、家长们。

1.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们具体做法是:以班级为单位教师、学生共同组成的班级评审小组负责本班申报学生的审核评议并负责上报资助办公室;学校资助办公室负责初审班级推荐上报的学生名单及资料并上报学校评审组;学校评审组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公示。

2.学生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在每学年秋季学期进行,确定本学年受助对象。

3.宣传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班交申报申请材料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5日;学校评审及公示时间为10月份内。

4.本学期的资助名额有一定变化,相对往学期有所减少。以往是根据学校的事业报表人数按比例确定学校的受助人数,今年国家资助政策是在整个受助名额相对不变的基础上将名额大幅倾斜到贫困市、县,倾斜向经济落后少数民族自治州县。所以主城区特别是直属学校的名额将会减少。

5.今年特别强调“四类学生”必须享受国家助学金的政策,“四类学生”分别是1)建档立卡家庭贫困户学生;2)农村低保户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凡该“四类学生”申请、证明齐全无需评审。

6. 申请基本条件:

1)、资助对象为取得绵阳中学高中学籍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在校生;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业成绩优良或呈明显上升趋势;

6)、家庭经济困难,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7.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需提供相关证明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农村建档立卡户家庭子女。

6)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8. 学生需要提供的资料(交班级评审小组)

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或《四川省学费减免申请表》并加盖公章。注意每一位同学都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需要同时上交两种申请表。

2)出具的家庭情况的证明材料,符合优先评定的学生出具相对应证明材料,特别是“四类”学生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同时申请两项资助的同学出具两份证明各成一套。

3)学生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户口本复印件将户口本上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同时申请两项的同学出具两份)

4)中国工商银行印制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申明文件》的第一联有“银行留存”字样那一联。(填写要求:认真填写表内的个人基本信息,第一项勾选第1选项“仅为中国税收居民”后直接填写第四项)

9.学生注意事项

1:同时申请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的学生一定要按要求提供两套资料,因为国家助学金和学费减免资金来源不同,要同时做好两套资料供上级部门审查。

2:学生资金发放形式为银行转账,高二、高三年级在高中阶段受过资助的学生使用原学校办理的工行资助专用卡,“明细表”上准确填写卡号即可(资助卡每个学生只能办理一张,所以请在高中阶段学校发过卡的学生务必准确填写),不必提交工商银行的“个人税收居民身份申明文件”,否则必须提交。高一年级新生必须提交。

3:高一年级新生届时将会由学校统一发放新的工商银行资助专用卡,所有领取新卡的同学需要到银行柜台激活卡片方可使用,激活时需要提供个人的身份证以及绵中学生证,没有身份证的学生需要家长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带学生本人持绵中学生证办理开通资助卡手续。





四川省绵阳中学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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